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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患病丧失行为能力,儿子申请法院鉴定并指定监护人
原告:小李 被告:小李的爷爷、奶奶、叔叔、大爷 办案律师:阿致刚律师

案情简介

  2018年10月,小李父亲老李突发脑梗死,家人送入医院抢救,但病情严重,治疗了近一个月未痊愈,仍瘫痪在床,语言和吞咽功能丧失,大部分肢体功能丧失,仅存基本意识。小李年纪尚轻,没有多少经济实力。而家里的存款、房屋等均在其父亲老李名下,老李的医疗费支付已出现困难。小李在为老李办理上述领取存款和办理父亲生前签署的房屋买卖纠纷调解书等相关事宜时,银行和法院均对小李的申请予以拒绝,小李无奈之下,找到阿致刚律师进行求助。

  阿致刚律师接受委托后,详细了解后给小李提出了最佳的诉讼解决方案,即需要提供法院宣告老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指定小李为监护人的判决,这样小李就可以代父亲处理这些财产,以便保证老李能及时获得医疗救治,以及实现老李其他的民事权利。但前提是需要老李做鉴定,其他的亲属还得配合。

  小李认可阿致刚律师的方案,办理了委托并开始工作。首先,指导小李开具了亲属关系证明;其次,指导拿到小李拿到老李医院的诊断证明;然后,指导小李挨个劝说小李的爷爷、奶奶、叔叔、大爷进行配合;接着,向法院提起诉讼,争取获得法院判决认定小李父亲的民事行为能力并指定小李作为监护人。

判决结果

  最终,小李的奶奶叔叔大爷等亲属配合到法院进行了出庭,虽然过程发生一定的曲折,但再阿律师帮助协调下,各方一致同意由老李的独生子小李作为监护人,司法鉴定机构鉴定老李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法院据此判决宣告老李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小李为老李的监护人。小李的目的得以实现,老李得以继续获得救治和照顾。

诵盈律说

  人有生老病死,旦夕祸福,如果疾病或者意外来的突然,有可能会出现类似于本案的关键信息和事情没有交代给亲属的情形,因此,建议提前将重要的信息交代给家人,或者提前立好遗嘱,对财产等提前做出安排。遗嘱推荐公证遗嘱和律师见证遗嘱优先。如自己无法解决,应及时咨询、委托律师办理。

 

 (上述案件均为阿致刚律师亲办案件,均有公开的法律文书予以支持,但为了最大程度尊重当事人的隐私,每个案子都进行化名。)